2016-2017年天津市跨省医保转移流程及怎么报销
为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鼓励更多人参加养老保险,解决参保人的后顾之忧,我国出台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天津亦制定了相关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说明天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相关事项,以便大家查询。
天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受理机构】:天津社保局及其分局
【办理事项】:养老保险转移
【咨询电话】:028-12333
转入条件:
1、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
2、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天津就业,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
3、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
4、原在外省市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外省市领取待遇条件,需回津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该参保人员在外省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
5、外省市户籍人员,累计在本市缴费满10年,转入我市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我市为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参保地。
转入资料: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5、在本市参保证明;
5、本人档案、与外省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转入流程:
1、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填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一式四份,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
2、审核通过的,携带区县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审核申请》再报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会审小组复核。
3、复核通过的,报参保区县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天津市企业养老保险;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到其他省市;
3、职工自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转出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户口簿。
转出流程: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到参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天津养老保险转移咨询专区
一、之前在青岛上班,现在在天津上班。不知能否把青岛养老保险转移到天津?如何转移?
【回答】: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或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天津就业,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天津。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填写转入申请即可。
二、打算去北京上班,能否把天津养老保险转到北京?怎么办理?转移过程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可以,申请人备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可。
三、我是天津户口,但是在北京上班,因此在北京参加养老保险。现打算回天津上班,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入天津吗?转入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可以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转入时候需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审核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在本市参保证明、本人档案等资料
医疗保险问题一直是市民所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徐女士告诉帮办员:“我的公公婆婆原是天津人,后来下乡到了河北省承德市,被转为河北省户口,现在已经退休。目前两位老人长期居住在天津,我和老公都是天津户口。现在老人面临看病问题,我们不想他们跑到河北去来回的折腾,于是想了解一下是否可将医疗保险转到天津呢?”
根据徐女士的疑问,帮办员联系到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那里的工作人员称:“因为徐女士的公公婆婆并非是在天津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日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他们是不能办理医疗保险的跨省转移的。”
帮办员从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1日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同时,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