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合基本情况
,全市农业人口110.73万人,实际参合人数111.89万人,参合率为101.04%(含失地农民参加新农合)。人均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480元/年,其中农民个人缴纳1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380元/人。按参合人数和筹资标准(480元),当年全市应筹集新农合资金5.33亿元,除部分中央财政补助与省级财政补助未到位外,已筹集资金5.18亿元,1-9月已支出3.5亿元,当年基金使用进度为67.56%,在合理区间内。累计受益人口165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受益8.5万人次,其他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等)156.5万人次。全市参合农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76%,实际补偿比为56.89%;门诊统筹实际补偿比44.68%;扎实推进99个病种按病种付费管理,已有2.9万人次参合农民享受按病种付费补偿,补偿比达72%。
二、新农合大病保险基本情况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基本补偿之后,对参合农民大额费用进行的再次补偿。参保人员年度内在新农合累计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符合商业保险补偿标准的进行再次补偿(我市各统筹县区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实行分段补偿,报销比例从40%到85%)。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通过招标,分别由3家保险公司承办。根据的运行情况和省里的指导意见,我市各区县今年调整了筹资标准,由9-15元调整至11-16元,共筹集资金1667万元,到九月底已补偿1675人次,补偿额750万元。极大地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根据省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的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差别支付政策,通过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不同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政策,全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际补偿比比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高16个百分点,以新农合为杠杆撬动分级医疗。二是扎实推进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全市共选择99个病种进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对县域内医疗机构能够解决的疾病,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10个百分点,引导患者一般疾病在县域内就诊,全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患者住院实际补偿比为72%,比未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实际补偿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三是突出打击“三费”畸形增长。坚决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充分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监督、法律手段,全面加强新农合监管,严厉打击“三费”畸形增长,对超过省定涨幅标准的费用从医疗机构垫付基金扣除。四是推进跨省即时结报。我市各区县与杭州师大附属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签订跨省即时结报协议,我市参合农民在这些医院就诊可享受优先专家门诊、优先床位安排、优先减免部分医疗费用、优先办理入出院等四项优惠服务。五是推进二代身份证就诊及新农合短信系统应用。为方便老百姓就诊,我市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为参合农民的就诊证,同时也有效防止套保现象的发生。各区县全面使用新农合短信系统,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政策宣传效率和效果,提高参合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提高新农合服务的透明度和满意度,引导参合群众理性就医,方便参合群众查询新农合政策、筹资信息及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