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指出,从今年起,我省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医保缴费额度高了,待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5%左右。
我省个人缴费今年涨30元
按照规定,河北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6元,省、市、县财政补助按照规定配套比例配套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标准涨了,个人缴费今年也有所提高。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平均)不低于120元。
由于医疗保险目前是市级统筹,各设区市情况各不相同。个人缴费标准未达到的市,要尽快调整缴费政策,落实个人缴费责任。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支实际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制定及以后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方案。石家庄市目前实行的缴费标准因人群不同而略有不同,其中高校在校大学生最少,每年20元;劳动年龄段的参保居民缴费最多,从160元到280元不等。
今年住院可报销四分之三
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缴纳的钱多了,意味着医保待遇也将提高。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河北省将适当调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的形成。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政策要求,河北省要及时调整在校大学生医保有关政策,提高在校大学生参保积极性。目前石家庄市在校大学生按学年参保,每年每人缴费仅20元。
针对新生儿的特殊性,河北省要制定合理政策,及时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目前石家庄市新生儿参保可不受集中参保期的限制,全年均可办理参保手续。按照要求,河北省还要继续做好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参保资助工作。目前,石家庄市该群体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
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是保基本,碰上大病重病则要靠大病保险渡难关。
按照要求,河北省今年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尚未完成招标工作的市、县,要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同时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石家庄市自2013年首批实行大病保险政策,让患大病的参保居民多一重保障。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石家庄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才能进行大病保险报销呢?据介绍,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在起付标准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自付医疗费用额度分段确定赔付比例。
目前,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万元。也就是说,居民住院后,在医保目录内花掉的费用中,需个人负担的那部分超过了2.5万元,就可以进入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了。参加省会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再加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1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石市目前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2.5万元-3万元赔付50%
3万元-6万元赔付53%
6万元-9万元赔付56%
9万元-12万元赔付60%
12万元-最高限额赔付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