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650元/月上调到了186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地提高。日前,杭州发出通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的11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富阳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488元/月,比照原来的1320元/月,增加了168元。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860元的80%,所以失业保险金每个月能够领到1488元。
按照通知,富阳区、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富阳区在今年11月1日也调整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70元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2元调整为15.2元,今年7月起,富阳区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也与主城区“同城同待遇”,从原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因此富阳的失业保险金为1328元/月,比原来的1029元/月多了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