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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溪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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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玉溪市红塔区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20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教体发〔2020〕3号)要求,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心城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玉政办发〔2001〕56号)和《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红招〔2020〕4号),结合中心城区范围扩大、人口快速增长等实际情况,经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加强宣传,严格遵照执行。

01、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城区公办园服务区对口入园

红塔区城区单位及原住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划片严格按照“玉溪城区单位及原住居民中、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实施招生,玉溪城区单位及原住居民子女户口必须与监护人所在单位(居民小组)一致;各乡(街道)执行原划片区域招生,乡(街道)宣传服务文化中心统筹安排好辖区内随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于城区扩大,在原“玉溪城区单位及原住居民中、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的基础上,城郊周边扩建区域中新建制的行政和事业单位按原示意图划定片区街道延伸归片入学。

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严格组织好招生服务区单位职工子女的入园工作,当服务区实际入园人数大于最大在园规模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在所有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内统筹调度安排;当服务区实际入园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剩余学位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子女入园。

02、严禁跨片招生

凡城区户口在单位及原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归片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跨片选择就读学校;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异地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各学校要认真确定片区内所有单位的相关信息,固定单位编码,禁止出现一个单位多处跨片区入学,严禁各学校跨片区招生。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子女入学按机构改革前原单位原途径归片入学,学校要对体制发生变化的片区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料审查,不能产生混淆,各单位要将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后,报送到所对应的原学校进行汇总统计,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03、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入园

城区小学入学出生年月界定在201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乡(街道)小学根据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入学政策年龄段。年满6周岁而未入学的办理缓入学手续。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出生年月界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乡(街道)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入园年龄段。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

04、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根据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幼儿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05、协议单位子女入学安排

所有与原红塔区教育局签订过《子女入学协议书》的厂矿、企业和外来机构,其单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按原协议执行;2004年后外来投资商(企业)子女入学,按2017年1月原红塔区教育局与红塔区招商局商定的《关于解决外来投资商(企业)子女就学的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书》。

06、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子女入学安排

1.各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和户口在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子女入学安排。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东路、玉江大道、南北大街(河滨路)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玉江大道以东,大坝路至玉溪科教创新城以南。

聂耳小学玉湖校区:龙马路、太极路、李棋路、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河路、玉江大道、河滨路(南北大街)相交范围内。

玉溪第四小学:明珠路、红塔大道、抚仙路、星云路相交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抚仙路以东区域、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秀山路相交范围内。

李棋中心小学:太极路、李棋路、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玉江大道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玉河路、玉江大道、珊瑚路延长线(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冯井中心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星云路、抚仙路、腾霄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初中:

玉溪第五中学: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六中学:玉溪四小、冯井中小、黄官小学、郑井小学、瓦窑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其中,黄官小学对应区域中,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片到大营街一中和大营街二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片到高仓中学)。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康井小学、聂耳小学玉湖校区、李棋中心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内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按照其辖区范围对应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2.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0年7月16日?7月30日进行网络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登记报名信息采集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07、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监护人单位、户口不一致等情况的入学安排

1.祖孙三辈同一户口或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的城区非农户口,孩子父母有单位的,按父母单位片区入学。

2.父母有单位,户口跟随父母一方的,按户口跟随方现单位归片入学。

3.父母双方在单位,凡当年2月21日后户口发生变动的,按原户口所在片区归片入学。

4.祖孙三辈同一户口,父母不在单位,户口跟随祖辈在单位的,由学校发预报名登记表至片区单位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后提交招委会,由招委会于2020年8月22日前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进行入学安排。

5.父母单位和户口均不在当地,孩子户口在本地;父母离异,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父母不在单位户口挂靠单位的;父母一方户口在当地,孩子户口跟父母另一方在外地的;父母一方在单位,孩子户口跟随父母另一方在农村。请监护人于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期间向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等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同时进行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打印入学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表留存备用,招委会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于2020年8月22日前进行安排。

08、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和安排

(一)区外随迁子女的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红塔区户籍;

2.父母在红塔区务工就业;

3.父母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二)入学所需证件

根据《玉溪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流动人口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学生本人及家长(务工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学生及家长在城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或《居住证》(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家长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认定,盖有劳动部门公章),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联系函》。由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入学安排(按居住地)

小学:

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聂耳路、聂耳东路、凤凰路、玉江大道以南,南北大街(河滨路)相交范围内。

瓦窑中心小学:腾宵路以北,明珠路、红塔大道、文化路、棋阳路以东,聂耳路及延长线以南范围内。

李棋中心小学:龙马路、太极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康井小学:龙马路、南北大街(河滨路)、玉江大道、珊瑚路(新康井路)相交范围内。

冯井中心小学:红塔大道、明珠路、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中卫小学: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玉溪大河、太极路(龙马路)、南北大街、聂耳路、棋阳路相交范围内。

郑井小学:红塔大道、文化路、凤凰路(玉带路、汇溪路)、昆玉铁路(原线)相交范围内。

黄官小学:杯湖路、昆玉铁路(原线)、汇溪路相交范围内(其中高仓行政辖区内的归属高仓中心小学、大营街行政辖区内的归属于大营街中心小学)。

初中:

玉溪第十二中学(高仓中学):瓦窑中心小学、冯井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玉溪第一小学溪源校区(玉河小学)、康井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中学(大营街一中):黄官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玉溪第十六中学(大营街二中):郑井小学对应区域生源。玉溪第十五中学(马桥中学):中卫小学对应区域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各乡(街道)学校对应片区中小学负责安排入学。瓦窑中心小学、李棋中心小学及完小、冯井中心小学及完小、高仓中心小学及完小如果出现片区内生源饱和、无法容纳的情况,由中心小学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学校如出现此情况,请将无法容纳的生源名单于8月22日前报交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由招委会统筹安排。

属于此类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0年7月16日?7月30日进行网络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表进行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打印入学预报名登记信息采集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09、红塔区玉兴、玉带、凤凰街道,以外的其他乡(街道)户籍,父母双方进城务工人员及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子女(农转城)进城入学安排

凡红塔区户籍,父母双方都进城务工人员及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子女(农转城)需在城区就读,必须先于2020年8月10日?12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进行预登记、填写并索要预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户口对应学校领取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期间向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预报名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盖章)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申请书,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招生委员会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010、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安排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按原片区学校执行,入学时提供有效证明进行查验。学校不得拒收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的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

01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玉溪市援助湖北医疗队的医务人员入园入学安排。

(一)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区外驻地现役军人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等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优先考虑安排入园入学;此类情况于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期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对应学校的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登记情况,由招生委员会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或学校就读。

(二)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在 2020 年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此类人员提出入园入学书面申请,附带所在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市、区卫健部门逐级审核,居住证明(房产证)、监护人及孩子户口证明(户口册),于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向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出申请,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登记情况,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初中毕业升高中时享受本校考生定向择优招生政策。

01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纳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二)报名人数超过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摇号时间,由各校根据《2020年玉溪市红塔区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确定的时间进行摇号录取,同时公示录取名单,报送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简章)需报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区教育体育局将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提前核准录入学籍管理系统,严禁杜绝超计划招生。

(四)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统一录入招生平台并通过资格审核。

(五)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数,摇号结果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

(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过程须邀请区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

(七)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平台(软件)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提供,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完成系统安装测试。

013、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从 2020 年起逐年提高普通高中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分配比例,到 2023 年实现 100%分配到校。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指标按55%执行,其中40%分到各初中学校,15%全区统筹,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基〔2009〕34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生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生政策。

014、入园入学对调原则

统一使用对调申请表实施对调。针对入园入学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城区市、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内的生源、区属公办小学、初中之间对应的片区生源,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对调申请(一式三份),提供户口证明(户口册)、住址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幼儿园或学校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市、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基教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时进行入园入学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完成学位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双方将退回原划片区学校就读。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因就近需要学位对调的生源,在入园信息网络登记时,可在网络平台内直接提出对调申请,教育部门汇总信息后及时为申请者提供对调配对线索,配对成功的在正式报名期间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015、招生时间、所需证件及其他

(一)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1.宣传准备阶段(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2.入学信息摸底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15日)

3.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0年7月16日?7月30日)

4.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0年8月10日?8月12日)

5.学校现场确认阶段(2020年8月20日、21日、22日)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1.入园信息摸底阶段(2020年6月20日?6月26日)

2.入园信息网络登记确认阶段(以监护人手机信息提示为准)

3.幼儿园现场确认阶段(2020年7月9日?7月11日)

(三)其他幼儿园招生时间

1.入园信息摸底阶段(2020年6月20日?6月28日)

2.入园信息确认阶段(2020年6月29日?7月8日)

2.幼儿园现场确认阶段(2020年7月9日?7月11日)

现场信息确认,正式报名领取入园入学通知书。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乡、街道幼儿园、小学根据招生计划及现场信息确认后报名人数的多少,依法确定具体入园、入学政策年龄段,严禁拒绝片区学生入学,严禁招收未足龄适龄儿童。

(四)入园入学所需证件

1.幼儿园(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疫苗接种证、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2.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红塔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成长记录表》、疫苗接种证、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3.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规定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入学信息网络系统登录网址

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app.yuxicloud.cn

016、依法招生

1.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3.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交接班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衔接,杜绝入学过程中产生失学现象。

4.落实“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

017、招生承诺

凡属红塔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红塔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服务地点:红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877-2022321

监督单位:红塔区纪检监察委派驻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7-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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