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至7月29日,符合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一、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拥有常住户籍,或具有有效居住证。
二、招生录取办法
乡镇学校(含村小)、朝鲜族学校小学部一年级采取现场登记入学。
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四步进行,即:信息登记?现场资格审核?分阶段录取?统筹安排。
1.信息登记
(1)2020年8月17日至8月20日,符合乡镇学校(含村小)、朝鲜族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登记入学信息。
(2)2020年7月9日至7月29日,符合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信息登记的,可于7月31日之前,持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登记信息。
2.资格审核
2020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现场对适龄儿童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供《通化县县城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安排
乡镇学校(含村小)、朝鲜族学校小学部自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2020年7月9日之后迁移户籍视为无效和),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生源类型排序录取安排入学。前一阶段录取后,若有学位剩余,启动下一阶段录取;如学位已满,则不再安排下阶段录取,由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结合三所学校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阶段录取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常住户籍,在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父母与祖辈一个户籍,且共同居住,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从未迁移,住宅所有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辈,父母无其它住宅的,视为符合“房户一致”。)
第二阶段录取符合“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
第三阶段录取符合“无房有户”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常住户籍,父母在县城内无房产。
4.统筹安排
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入学。
5.公布录取结果
8月13日公布县城小学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6.分班建籍
随机均衡分班,依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通化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试行)》(通县教发?2014?57号 )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坚持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有一定的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依据实际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3.特殊优抚对象入学
依据《通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通教联字?2013?1号)和《通化市获得二等功及其以上荣誉的功模、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意见》(通教联字?2019?5号),妥善安排优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