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将着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保护、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着力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情况。
据介绍,今后,凡持有辽宁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都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指定学校接收,保障23.5万余名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辽宁省将推动各市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以前有的地方需要居住证、租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劳动保险证明以及学籍证明等,现在要求只需居住证明和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