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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签订首个省级养老金投资合同
1月7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正式签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成为国务院出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办法》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拟定第一个签约的省份。签约后,广西将先后有400亿资金委托投资。
广西人社厅介绍,积极稳妥地开展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有利于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基金压力、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规定以委托投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的需求比发达省份更为迫切。
自治区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后,在年底前和2017年分别完成300亿元和100亿元的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移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
据悉,广西确定400亿元、采用保底收益方式投资运营5年的建议,是该区在全区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底数基础上,统筹考虑广西经济发展、就业状况、参保人数变化和缴费基数的变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财政补助以及政策变更等具体因素,对有关数据、收入支出、风险防控等进行了反复演算,对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形也进行了分析评估,最终提出的方案。
延伸阅读
广西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解读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5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
2、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机关养老保险?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1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3、什么单位可以参加机关养老保险?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单位办理参保流程是怎样的?
答:1.参保单位根据桂人社发?2015?78号文件的规定到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对参保资格进行确认;
2.参保单位进行数据采集;
3.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增减变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