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乡村教师涨工资最新消息,江苏乡村教师待遇补助发放标准
2月,《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李志宇等领导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主持。
江苏主要通过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拓展师资补充渠道、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修订职称评聘办法、加速教师城乡流动等八个方面的扎实举措,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其中,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训,对按协议到苏北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按时足额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据统计,江苏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上,杨湘宁巡视员多次指出,只有扎实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才能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乡村教师待遇将提高南通市规定评高称无须本科5年后
乡村教师,主要指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
《实施办法》明确,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采取建、租等方式,满足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需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同时,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
据悉,今年开始,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将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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