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那么山西最新农村拆迁土地征收和房屋补偿有哪些新政策呢?补偿标准又是如何的呢?本文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山西农村拆迁补偿的一些资料,以供参考!
近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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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必要性
2013年
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对推进全省各类建设用地征地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
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
原有征地补偿标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标准上调
由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
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两部分构成
因此
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
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此次调整的新标准
适用于山西省行政辖区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
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
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
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务院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
非农业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时
根据土地所在县(市、区)的区域位置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
为使同一区域内不同质量的农用地得到更为合理的补偿
全省确定统一的调整幅度
即:在同一区域内:
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
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
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
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本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不包括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所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地上附着物按照有关规定作价补偿
征收林地、园地的
由建设单位按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果树补偿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结合当地实际支付
以下这些情况,增加补偿费
①
按照公布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
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
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
经省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
②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
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
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各地政府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国家对农村发展越来越重视
在今年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姜大明在报告中指出
要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
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必须坚决破除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制度障碍
切实解决乡村建设发展的用地制约
目前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对老百姓来说
最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具体有哪些改变呢
来划重点
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
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
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
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
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
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
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
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