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自9月起,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升级了一项新业务:在网页最下方违法处理业务中,除了现有的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外,还开通了“缴纳罚款”这项新业务。
记者登陆后发现,此次升级主要受益人是需要处理非现场抓拍违法行为的车主。
非现场抓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子警察”抓拍,按照以往的处理流程,车主在缴纳罚款之前需要先前往交警大队领取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取得了决定书上的编号,才能进行第二步,缴纳罚款。那么在升级后,不再需要编号了,两步合一,且在网上就能操作完成。
对于非现场执法处罚的违法,登陆该平台后,先点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将交通违法行为在线处理完毕后,再进行缴纳罚款的在线业务办理;对于现场执法处罚的违法,进入平台后,直接点击“缴纳罚款”,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缴费。
记者实际体验还发现,缴纳罚款是通过网银扣款实现,较系统升级之前更简单方便,易于操作。
和其他车驾管业务需要前往交警大队完成面签不同,为方便群众,这项业务无需面签也可办理。
据了解,目前已开通的银行为建设银行,随后还将逐步开通其他各大银行的支付功能。预计年底实现手机APP“交管12123”实现交通处罚处理及罚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