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新一轮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更加精细化的分档式梯级调整,将明显提高该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质量、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并根据全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确定一类至八类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0.9%、1.4%、1.6%、1.8%、2.6%、2.8%、4%。
调整将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不同,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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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1]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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