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理流程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一、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
初次参保人员(新参保)指在北京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四险、医疗)的符合法定工作年龄(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操作步骤
初次参保人员增加首先用CA证书直接在网上办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提示处理成功后,携带相关报表与材料到各社保分中心办理增员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版软件报盘操作办理增员。
三、办理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3.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报盘文件
4.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办理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办理地点
朝阳区社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科三层或各分中心
朝阳区社保中心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
2.是否网上取号
是。需预约朝阳区社保中心“职工新参保”号或各分中心“普通”号。
五、办理时间
每月5日至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00;遇节假日提前,敬请关注社保中心网站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新参保业务用CA证书在“北京市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晚22:00),申报成功后需在30天之内前往社保中心或是分中心进行审批;如未按时审批,过期后网上申报数据自动删除,需重新申报。
2. 新参保网上申报时需上传电子版照片,无需提供纸质版照片,请参保单位务必按照具体照片要求上传,以确保成功制作社会保障卡。
3.新参保网上申报时需录入参保人的银行卡号及银行名称。
4.为曾经缴纳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时,增加原因仍需按“新参保”办理,办理完成后可持社保卡办理同步业务,无需再另外制卡。
5.如遇无法在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况(包括:险种不一致、增员方式不一致、管理岗女性50岁以上等,需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进行申报。其中管理岗女性50岁以上办理新参保的,只报医疗新参统,个人身份选择干部。
6.以上报表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纸张),证件复印件必须是原比例复印清晰,并逐页加盖公章(骑缝无效),公章要求加盖清晰、完整、无重叠,报表不得涂改,报表内容需机打。
7.用人单位可于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每月25至30日期间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幸福三村十字路口西南角),为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存折。
8. 在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将通过快递的方式发放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