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资料资料
参保职员衰亡的:医院出具的参保职员衰亡证明,或民政部分出具的火葬证明(非火葬区除外),或公安部分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职员失落宣告衰亡的,应提供司法部分出具的宣告衰亡证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担任人的户口簿、住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或许确定其担任权的法令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构造及州里(街道)、村(居)委会等部分出具的有关证明原料等;参保职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担任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参保职员出国(境)定居并损失国籍:本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原料。
参保职员已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报酬:本人户口簿、住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报酬领取证明原料。
2.详细步调
参保职员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担任人提出注销挂号申请,填写《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注销挂号表》(以下简称《注销表》)。
村(居)协办员应按规按时限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原料上报州里(街道)事宜所。州里(街道)事宜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挂号信息录入信息体系,并按规按时限将上述原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付出给参保职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担任人),付出乐成后,对注销信息举办确认,终止其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在《注销表》上具名,加盖公章,并实时将有关原料归档存案。
3.治理所在:户籍地址地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