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消除户籍差别
从关于调解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专题事变集会会议上获悉,我市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来岁1月1日起按省的尺度同一调解为2408元。届时,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和非本市户籍职工也将按此尺度缴费。
会上,市人社局局长李小红先容说,2008年金融危急之后,许多企业都碰着了亘古未有的坚苦。我市为了减轻企业承担,2009年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时的最低人为尺度缴费;2013年3月开始,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施当地职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尺度的60%缴费、非本市户籍职工仍按其时的最低人为尺度缴费,并开始形成了双费基征象。今朝,本市户籍职工是按2075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而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则是按1130元执行。
据悉,按照省有关文件的划定,来岁1月1日起,我市将调解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市最低人为尺度改为凭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60%的加权均匀值计征,即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尺度为2408元。这一调解正是贯彻落实国度、省法令礼貌的必要,也是当局依法行政的要求。调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既能消除当地和非本市户籍职工之间的缴费差别,保障职工正当权益,又能浮现“多缴多得”的原则,职工日后可以享受较高养老报酬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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