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重庆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以及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重庆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单自位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其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生育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所以在参保不足6个月时发生的费用,生育险是不支付的。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计划生育费(包括绝育手术、绝育术后输精管复通手术、放置取出节育器等。)
3、孕产期的26项并发症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中暑、产褥期精神异常。)
需要注意,以下情况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