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育保险办理服务指南
生育保险多少钱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分逸医疗费用标准: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分为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700元、一级医院4400元
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4900元、一级医院4600元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分为三级医院26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700元、一级医院2400元
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数上增加10%
产前检查费用标准为550元/例。
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生育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临沂市企业女职工,在生育后三个月之内,由生育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津贴:
1、《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章或签字、单位经办人员签字;
2、生育职工住院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4、生育职工住院收费项目汇总表原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盖住院处章)。
注:1、第3、4两项限符合享受临沂市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男职工、异地生育、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2、第5项限流产及存在生育并发症的女职工。
基本流程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职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上传材料或由生育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待遇;
2.经办机构审核录入职工信息生成生育保险待遇;
3.每月生成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由基金科负责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待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