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覆盖范围
我市境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缴费方式和比例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4%;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5%;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实行“按例定额包干”
A. 产前检查:每人600元标准定额补助;
B. 单胎顺产: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1500元;
C.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35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2800元;
D.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自然分娩的增加1000元,剖宫产增加1200元。
2\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按0.4%缴费的单位无生育津贴;
按0.5%缴费的单位:
(1)正常产假3个月;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延长60天产假,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3)剖宫产:增加0.5个月;
(4)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0.5个月;
(5)流产3个月以下:1个月;引产:1.5个月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补偿70元;
2. 流产:每例补偿600元;
3. 引产: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引产的,每例补偿800元;妊娠7月以上引产的,每例补偿1200元。
4. 上(取)节育环:每例70元;
5. 输卵管结扎术:每例185元;
6. 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80元;
三、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享受在职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的一半,不享受生育津贴,
1.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750元;产前检查费300元。
2. 剖宫产:三级医院175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1400元;产前检查费300元。
注: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不重复支付的原则,由生育保险基金补给定额标准的差额部分。
举个例子
如某企业员工在黄山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剖宫产,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其领取的待遇为:生育医疗费3500元,产前常规检查600元定额补助,生育津贴3000元*5.5=16500元,合计为2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