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廊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注:“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险费一年以上的,不足一年的待缴满一年可以正常享受待遇。
2020年廊坊生育保险保险材料
1、生育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备案表》
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生育手册》或准生证
5、出生医学(或死亡)证明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
6、育龄妇女信息表(加盖印章,仅高龄初育妇女提供)
7、统筹费用结算单(联网结算的)
8、住院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及费用总清单(非联网结算的)
男职工须提供配偶无工作的证明信
流(引)产的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提供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有效发票
医院B超等检查化验报告单
住院手术记录及诊断材料
注:单位欠费、中断缴费的不予结算生育津贴
2020年廊坊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一)备案
参保人员于确诊妊娠12周内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周内,填写《廊坊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持《门诊病历》、《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核定备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未经备案或未经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二)待遇支付
1、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生育证》、《身份证》、《备案表》等有关资料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生育女职工产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时同住院费用一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处进行结算。
2、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的,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持《廊坊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备案表》、《身份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公章)、《生育保险统筹结算单》等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通过指定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2020年廊坊生育保险多少钱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给予补偿。
1、补偿标准为女员工妊娠期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追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以女员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工人产假期间本人基本报酬、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生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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