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临沂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临沂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临沂产假剖腹产规定、临沂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临沂女性福利来了!产假增加60天、新增痛经假,连男性也有新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
痛经假
对经期女职工给予保护,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适当安排其工间休息;
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孕期保护
对孕期女职工给予保护,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能适应原安排的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将其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怀孕不满3个月并且妊娠反应剧烈的,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不少于1小时。
孕期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申请离岗休息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可以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
条例详细内容,可戳“阅读原文”了解
“痛经假”其实由来已久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痛经假”这一女性专属假期其实由来已久。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在地方层面,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河南、广东、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至少十余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2、临沂计生新政!产假延长至158天!
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新版《条例》将原《条例》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的规定。同时,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生育两孩都不需要在生前办准生证。新规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的如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等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但对再生育子女实行生育审批制度。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对于计划生育家庭,新条例则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出相关衔接和完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证书的或奖励符合扶助条件的夫妻,继续按照规定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满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但对于已经领取证书后再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此外,新条例普遍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
3、临沂新增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新增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痛经或者月经过多可申请休息
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不得被安排加班、夜班
怀孕7个月以上的
每天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不少于1小时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
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关于临沂产假的相关文章分享
2019年临沂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临沂产假工资如何发及标准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