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分三部分:一部分是产假,一部分是生育津贴,还有一部分是医疗服务。就济南市而言,如果是正常生育,济南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供身份证、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等材料。
一、生育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加盖医院公章;
(7)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已生育者不用),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7)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四、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男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男职工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哪位经办人为哪位男职工办理生育保险业务,盖公章);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红章);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需要对生育并发症进行认定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办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大纬二路82号
联系电话:0531-860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