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准
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包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女职工因生育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1.正常生产的1500元
2.难产的1800元
3.剖腹产3000元;
4.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1200元;
5.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500元
6.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
7.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50元
8.上环、取环及实施节育手术150元
9.环情检查7元。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保定市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
2.出生证明
3.出院记录
4.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收据
6.费用清单
7.医保证
8.医保卡
9.准生证
异地生育的费用报销
身份证、生育证、结婚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或围产保健手册(复印第3、4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报销材料
男职工的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医保证、医保卡、其配偶的身份证、诊断证明或围产保健手册(复印第3、4页)、无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门诊生育费用报销
保定市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出生证明、家属无工作证明原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办理报销手续。(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需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后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生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报销手续。(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需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生育的费用报销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90日内由单位医保专管员于每月10日前持身份证、生育证、结婚证等到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手续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报销流程
怀孕后90日内由用人单位医保专管员于每月10日前到生育科领取《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审批表》,并持男职工的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易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312-8212939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泰元北大街41号
高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312-6633073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迎宾路156
顺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保定市顺平县
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向阳南大街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