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生二胎的条件有望放宽,夫妻单方独生子女或将纳入准许范围一说,北京市政协委员、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彭?华向媒体澄清,北京将稳定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
人口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执行30年来中国少生了4亿人。有媒体报道,“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进行适度放宽独生子女准生‘门槛’的调研。生二胎的条件有望放宽,夫妻单方独生子女或将纳入准许范围。此外,北京市有望取消妇女生育两胎须间隔4年的规定。”彭?华表示,此内容并不属实,相关记者与报社领导已就此致歉。
就单方独生子女生二胎的政策是否会松动,彭?华明确表示,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或者北京市能够决定,目前本市将继续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近年来,北京市在推行生育政策、奖励政策等方面将保持长期稳定。目前,北京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复杂局面,不仅是控制人口数量,还要提高人口素质,关注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和人口分布。当今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
对符合标准生育二胎者,4年的生育间隔将取消一说,彭?华也予以否定。她表示,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家庭如果计划生育二胎,可以报请当地计生部门,但两胎之间必须相隔4年多久无奈之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