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1)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2)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的。
2、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助标准?
答: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助按定额支付,标准是:(1)顺产3000元;(2)助娩产3500元;(3)剖宫产6000元;(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1000元。
3、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助标准?
答: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无劳动收入,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助标准的50%予以计发。
4、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标准?
答:(1)放置宫内节育器300元;(2)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3)皮下埋植150元;(4)皮埋取出150元;(5)绝育手术1200元;(6)复通手术2000元。
5、生育疾病待遇标准?
答: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85%的比例予以补助。
6、女职工人工流产补助标准?
答:女职工人工流产补助标准:生育前400元;生育后300元。
7、产前检查和产前保胎治疗费用标准?
答:产前检查和保胎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定为3000元,定额范围以内部分据实结算,定额范围以上部分费用自理;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无劳动收入,产前检查和保胎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定为1500元,定额范围以内部分据实结算,定额范围以上部分费用自理。
8、如何计算生育津贴?
答: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个年度缴纳的生育保险总金额÷总人次数津贴=职工月平均工资÷30日×产(休)假天数。
9、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答:(1)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2份;(2)生育女职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3)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婴儿出生证复印件各1份;(4)定点医疗机构流产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诊断证明原件;(5)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明细清单及出院诊断证明原件;(6)授权委托书1份(注:男职工享受生育待遇的,增加男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单位和社区出示女方无业无收入的证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