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基本权益,瑞昌医保局强化措施,着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一是以法强力推进。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五险之一,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并足额缴费。瑞昌医保局从2013年7月开始按照九江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强行实施。
二是以“单”渗透推进。由于职工生育保险刚刚启动,参保对象对政策概念模糊。为确保顺利实施,瑞昌医保局印发了1.5万多张宣传单和生育保险待遇明细单,让广大参保对象充分了解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其参保缴费意识。
三是以点带面“捆绑”推进。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为龙头,将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合并申报征缴,相互带动。
四是以函沟通重点推进。教育系统人数多、乡村学校资金困难,是这项工作推进的难点。为打破僵局,瑞昌医保局一方面带函件主动上门联系,与教育部门共同探讨资金解决渠道;另一方面做好服务,用生育保险带来的实惠吸引各中小学校主动参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100%,还足额补收了2013年下半年的生育保险费,共有45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费和生育津贴3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