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2呼和浩特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高考查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呼和浩特产假多少天
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写到,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其中,第十八条的内容为,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
二、呼和浩特产假工资标准
根据《关于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规定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生育科正常产支付98天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15天。市民休产假158天,剩余60日的工资由谁承担,生育科建议咨询仲裁委员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VS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所以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而假期工资则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所以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女职员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其实是一回事: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任何额外的产假工资;若发放的生育津贴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如何获得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就如同普通的工资,只要参与了工资就能够得到;但是如何获得生育津贴呢?
想要领取生育津贴的前提是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生育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且用人单位必须连续为其缴费满一定时间以上,具体时间依据每个地区不同规定而定。
而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的。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企业也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全款,且同时生育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是的,客观来说,的确有一些特定的情况,职员是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首先,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或是缴纳年限不够,致使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需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还有一种情况即是职员工作所在地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也就是根本没有地方或途径缴纳生育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依然需给员工支付产假工资,但支付标准跟上一种情况略有不同,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月工资和物价补贴。
呼和浩特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