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3.13万人,城镇化率57.32%;人口自增率4.32‰,出生率10.53‰,死亡率6.21‰。
全市共有计生单位187个,其中:计生机构89个,县区计生服务站13个。共有干部职工1922人,其中:计生行政管理人员338人,县区计生服务站307人。全市年末已婚育龄妇女45.27万人,其中:落实节育措施40.78万人,节育率90.1%。年末全市已有16周岁以下农村独生子女2.39万户;农村双女绝育户1.37万户。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27元,比上年净增加2539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775元,比上年净增加996元,增长10.2%。
城乡居民收入(单位:元)
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1.4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22.9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9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7%。
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33个(包含敬老院),拥有床位5076张。全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30万户、4.97万人,保障标准为445元/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89万户、11.7万人,保障标准为2500元/年。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常被用作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的程度。调查范围主要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和文化用品、居住等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人均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人均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
注:1、本资料数据为初步统计或月快报数据;
2、生产总值、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粮食总产量为省统计局根据国家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评估认定的数据;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注册地在延安的工业法人单位;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跨地市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且注册地在延安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常住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为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据。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8、教育、卫生、旅游、交通邮电、财政、金融等部门数据由部门提供;
9、由于小数点位数保留的原因,个别指标分项、加总与合计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