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6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7.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70.05%。人口自然增长率5.98‰。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55.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7.71万人,占户籍人口比重为57.2%。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70.00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8.10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88.38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93.52亿元,增长8.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9686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7:40.0:55.3。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850.34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GDP比重为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