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适用范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过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3.如果纳税人在其它政府部门(工商局、人事局等)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过我局的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4.如果纳税人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且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则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5.如果纳税人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6.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以参阅《数字证书宣传手册》,或者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1月1日-6月9日,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登录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界面靠右上角的“网上拓展”菜单栏,然后在“我要申报”功能菜单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包括两大部分:
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的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网上提交。
2.税务师事务所网上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1.税务师事务所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网上上传工作;
2.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直接按上述步骤2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税务师事务所网上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流程:
【第一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后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
【第二步】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并由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
【第三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鉴证报告。系统会检查鉴证报告的有效性,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税务师事务所网上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流程如图一所示。
(二)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网上提交的流程
【第一步】财务会计报表网上申报
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功能,下载财务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财务报表数据(支持目前企业在用的三种企业端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包括:涉税通-企业版、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易财税)、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导出的申报数据,下同)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财务报表的申报。
【第二步】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
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注:年度纳税申报按规定需提供鉴证报告的纳税人,须先对税务师事务所已上传的鉴证报告进行确认报送),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方式完成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申报表的申报。
【第三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网上申报
进入关联申报功能,下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
【第四步】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
进入“我要缴税”功能,按提示完成税款缴纳。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流程如图二所示。
六、服务咨询电话
(一)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电话
纳税人在使用数字证书中遇到问题,请按照所属区域致电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的客户服务热线。
(1)“95105000”热线服务区域: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
(2)“62334499转3线”热线服务区域: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从化市、南沙区、开发区、萝岗区、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油分局);
(3)数字证书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3。
(二)网上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时遇到问题的请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