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稳岗补贴新政:补贴标准提至失业保险费总额70%
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出台了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过剩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提升至失业保险费总额70%,实施期限暂定为至2020年。(8月8日)
《意见》提出,为加大转岗就业和创业扶持力度,湖北省推出九类补贴,包括职业培训补贴、稳岗补贴、技师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交通补贴。
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按规定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对去产能过程中涉及的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稳岗补贴支付比例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此前,稳岗补贴最高为50%。
此外,如分流职工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稳岗补贴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两年,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2)连续两年裁员均少于50人或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
(3)企业在近两年内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并在会计报表、明细账目等财务证据上有明确记录,如购置固定资产,营业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等;
(4)申报补贴当期销售收入总额和利润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下降,经营亏损或微利;
(5)当期在岗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
(6)近三个月没有减少职工基本工资
(7)不能按照标准工时安排生产经营,已采取职工培训、轮班工作、调整工时等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稳岗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稳岗补贴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职工岗位、工资收入、工作时间等情况,已经采取的稳岗措施及预期效果等内容;
(2)产业结构调整证明材料(市或区县国资委发改委相关批复或主管行业集团相关批复证明等)及调整具体措施的情况说明;
(3)当期及前两年度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能反映出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应财务证据(如固定资产明细账,营业收入明细账等);
(4)当期及上年度《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申报前六个月的工资发放名册、申报当月和去年同期的考勤记录;
(5)申报年度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申报当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工会或职代会出具的不裁员承诺书,工作时间、工资收入或生活费、职工在岗情况等相关证明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稳岗补贴申报注意事项:
1、报送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检查你单位在社保系统里登记的五险合一帐号是否正确。稳定补贴的发放直接调取这个帐号;
3、认真填写申报表各项内容,资金用途和比例可以单项或者多项。补贴的使用必须按照填写申报表填写的项目使用;
4、申请表必须法人本人签字;
5、劳务派遣和保安公司类的企业暂时不能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