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领?
据了解,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享受该补贴。
领多少?
根据我省公布的补贴标准,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为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3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800元。
对于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倾斜,具体标准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
每一职业(工种)每一等级可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怎么领?
企业在职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核通过公示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日前,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通知,扩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申领技术技能补贴范围。
1.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
2.补贴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分等级的,补贴1800元;证书分两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证书分三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中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800元;证书分四个等级及以上的,等级最低的补贴800元,次低的补贴1300元,其余的视为同一等级,补贴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