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2018年9月1日开始,湖北省将全面提高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630元提高到858元,人均月增资228元,惠及失业人员420人。此次湖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分区域发放,失业金标准具体为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一、失业3日后,原单位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失业15日内,报市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登记部进行档案审核和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二、职工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①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二寸照片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恢复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大连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二、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第二个月开始,本人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一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一般会有人员资格、办理时间和申报材料的要求,符合规定的,就可以按照流程办理了。
如何领取失业金
人员资格: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时间:
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过期视为放弃权利。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
3、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二
失业保险金一个月领多少?
失业金领取标准
各地政策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目前政策: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三
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失业保险缴费在五年以下的,每满一年可领三个月,最多可领取24个月。五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多可领取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各地区政策不同,可能存在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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