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从2018年5月1日起,广东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依据2015年广东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地区1895元/月;第二类地区1510元/月;第三类地区1350元/月;第四类地区为1210元/月。深圳2017年6月开始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珠海为1650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最高标准从2015年的1516元提高至1917元,月增加401元。一类地区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二类地区达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三类地区达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四类地区达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01
支持范围
受市场冲击影响的企业和职工
02
申报条件
“受影响企业”方面,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可申请认定:
1,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2,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3,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受影响职工”方面,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可申请认定:
1,受影响企业中,所在岗位受市场因素、经营下滑或生产调整冲击影响较大的在职职工。企业上报人员名单总人数应不超过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总人数的20%。
2,2018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非因合同到期或个人主动从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职工。
3,从其他企业(指非受影响企业)离职,尚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职工。
03
扶持原则
经认定的“受影响企业”可申请享受以下政策和服务:
1,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受影响企业”,可按照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2,特别培训补助。“受影响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按“受影响职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给予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
3,全程服务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受影响企业”给予全程指导服务,对确需较多裁员解困的,指导其制定裁员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帮助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接续以及调处劳动争议等。
经认定的“受影响职工”可享受以下政策和服务:
1,技能提升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受影响职工”失业后参加3?6个月的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培训期间按每月50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2,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受影响职工”,按每人最高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04
申请时间
自2019年4月1日起,企业或者职工可提出申请,“受影响企业”认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受影响职工”认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9年广东省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失业保险金补贴开始申请!!!
◆申请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补助标准:按当前所在市失业保险金1890元/月(以广州市为例)计算,申报上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为100人的企业可申请补助为:100人*1890元*6个月=1134000元
◆申报条件:
受影响企业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2018年度相应季度下降均超过15%;
2、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2018年度相应下降均超过15%。
注:广州企业申报需成立工会或工会小组,其他市暂无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