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到875元 每人每月多领77元
从今年1月1号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分每月1250元和每月1100元两档。小编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此次最低工资新标准的出台,我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也水涨船高,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为每人每月875元,从今年1月1号起执行。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我市上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在去年7月1号,当时的标准为每人每月798元。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比去年增加了77元,增幅达9.6%。
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备条件,第一个是必须要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或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的,第二个就是一定要注意的是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此外,今年我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失业后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失业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消除了城乡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