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度省本级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将于3月19日至5月18日进行。
各参保单位应根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将单位职工个人2017年的年工资总额录入《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职工个人2017年工资总额低于36096元的,按36096元申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有关解释文件,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节假日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职工全部税前收入,不论资金来源,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均应列入工资总额。
为进一步降低参保单位综合人力成本、减轻单位职工缴费负担,省人社厅明确,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内失业保险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不再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