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失业保险查询方式如下:
1.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上网查询登陆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4.触摸屏自助查询机。只要输入身份证号或保险卡号,参保人就可进行办事指南、失业金等业务查询,并可直接打印对账单,使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信息、失业金发放等更公开透明。
汉中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一览:
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6-6719088
地址:汉中市镇巴县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6-6215219
地址:汉中市西乡县城关镇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6-4822410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人力国土资源大厦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6-3921591地址:紫柏路109号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16-8212484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推荐阅读:汉中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
(二)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证明材料。
(三)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县级农保、国土资源或林业等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五)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