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
现阶段无锡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上限为1630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为780元/月。
失业金标准: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办理材料
1、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失业人员市民卡
5、失业人员户籍证明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上述材料社区进行失业登记;
2、到市、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办理地址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锡市江阴市虹桥北路138号
电话:0510-86812121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地话:0510-12333
无锡市各区县市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注: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