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人员人均月涨91元
近日从市人社局传来消息,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人均月涨91元,调整后每人每月达到966元。
此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主要是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日前,市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380元,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由875元/月提高到966元/月。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市将有10333人受益,补发金额约94万元,增加部分预计8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