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东省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凡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春节前均可领取第四季度价格临时补贴。市直、原市中区等县市区的失业职工每人每月为44.46元,泗水县、鱼台县等县的失业职工每人每月为41.61元。
据了解,济宁市凡是第四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将为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市直、原市中区、原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为每人每月44.46元,泗水县、鱼台县、嘉祥县、金乡县、汶上县、梁山县为每人每月41.61元。“截至到目前,市直的8394名失业职工的价格临时补贴的相关手续已审批,现正办理基金拨付的相关手续。”据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各县市区的失业职工的价格临时补贴的手续也正在审核、办理,春节前,县市区所有失业职工的价格临时补贴将全部发放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