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有乌海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3154元-17064元
医疗保险:4550.4元-17064元
工伤保险:3412.8元-17064元
生育保险:4550.4元-17064元
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包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单位为7.3%,非财政供养人员为7.5%(均包含生育保险);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一类至三类0.2%、行业四类0.23%、行业五类0.28%、行业六类0.33%、行业七类0.4%、行业八类0.64%(可上下浮动),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0.22%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
办理地点
乌海市社会保障事业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与宣化街交叉口东南
电话:0473-6985318
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35
电话:0473-2022478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分为3154.2元/3412.8元/4550.4元/5688元/11376元/17064元六档
医疗保险:5688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3412.8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9%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乌海市社会保障事业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与宣化街交叉口东南
电话:0473-6985318
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35
电话:0473-2022478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实行“批量核定,网上征缴”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发?2020?77号)精神,本年度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核定征缴工作,试行采用“批量核定,网上征缴”的参保缴费服务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适用批量核定的参保人员范围
在乌海市办理参保登记且有2019年核定记录,截至2021 年1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59周岁、女性不超过49周岁,在其他盟市税务机关没有缴费登记的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2核定和征缴流程
●参保核定●
市、区社保费核定部门按照参保人员2019年度自主选择的缴费险种、缴费档次,通过后台统一筛选数据,使用2019 年自治区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为缴费基数,批量核定2020年度全年养老及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对享受国企断保补贴人员,相应险种补贴金额已直接在核定缴费金额中扣减。批量核定后的应缴明细,通过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到税务部门。参保人员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和打印缴费通知单。已进行批量核定并在核定征缴部门留有联系电话的会以短信方式通知参保人员。
●核定标准●
01
养老保险
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下限)和2019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 60%、80%、100%、150%、200%、250%、300%(上限)核定,参保人员可从以上8个档次中自主选择档次进行核定缴费。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1年可继续缴费。在2021年补缴2020年欠费时,补缴基数在2021年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注意:缓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因2021年补缴2020年欠费时缴费基数按2020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1年补缴费用将有一定程度上涨)。
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国企断保补贴人员,补助标准选择“下限”档次的月补助金额378.5元,年补助金额4542元;选择“下限”以外其它档次的月补助金额409.5元,年补助金额4914元。
02
医疗保险
按自治区2019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作为缴费基数,全年核定缴费额5560.48元(含大额医疗保险100元)。
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企断保补贴人员,月补助金额273元,年补助金额3276元。
●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三类五种缴费方式,除税务窗口方式外,其余缴费方式均需缴费人在乌海税务机关进行过缴费登记。缴费人员每月20日前自行选择以下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1.非接触缴费方式:手机APP、微信、支付宝三种。需要在手机APP、微信、支付宝中任意一个程序中完成注册即可使用,注册信息可以在以上三个程序中共享。手机APP既可以为自己缴费,也可以为他人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税务机关发布的操作说明)。
2.自助终端:可到布设于海勃湾区、海南区税务大厅的自助终端进行缴费。
3.窗口征收:可以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市、区市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注意事项:①手机APP、微信、支付宝、自助终端提取核定数据时,如果主管税务局不是乌海市三区中任一个税务局,请务必停止缴费,并到税务征收窗口或其对应核定机构进行数据确认。②付款时需使用银行卡,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的零钱直接付款。③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在自己操作的设备上自行生成电子票证,并进行图片保存或打印。电子票证经打印后可以进行扫码验证。如扫码结果与打印票面信息不符,请迅速到税务窗口重新开具。④为避免人群拥挤,建议尽量通过非接触缴费方式、自助终端方式缴费,如确需通过税务窗口征收方式缴费,请合理安排非高峰时间。⑤缴费人自行打印的电子票证,均为合法有效票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不得禁止、限制以上票证的使用范围,不得以此为由禁止、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有关经办和征缴业务。
●划账处理●
批量核定数据在缴费完成后,缴费信息通过社税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回传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人无需再到社保窗口办理划账手续。划账信息可以通过内蒙古12333平台进行查询。
3缴费截止时间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12月20日后对已预核定但未缴费人员的2020年度核定记录统一后台取消。
4其他事项
●核定档次变更●
已批量预核定的参保人员,在付款前须对已核定的险种、金额进行核对确认,如付款成功视为缴费人同意批量核定内容。如对核定内容有异议或需调整缴费档次、以及当年按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等缴费不足一年、已经办理过参保登记但没有实际缴费或2019年度中断缴费的,由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代办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到所属社保大厅个人核定窗口提出变更或核定申请,工作人员可直接删除已批量核定计划,并予以重新核定。
●新参保办理●
新参保以及从企业职工转入个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首次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
乌海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
2020年8月20日
市、区社会保险费核定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市本级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民中心二楼
电话:3135379(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
海勃湾区
地址: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3890106 (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
电话:3890107(灵活就业享受养老补贴人员)
乌达区
地址:乌达区新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
电话:3666051(灵活就业养老、医疗保险)
海南区
地址:海南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巴彦乌素东街13号)
电话:4024114转养老核定窗口(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电话:4024114转医疗核定窗口(灵活就业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