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河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
洛阳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7%(其中单位16%、个人8%);
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其中单位0.7%、个人0.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0年度社保缴存基数下限继续按2019年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2745元/月执行,上限暂按14394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