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次企业社保费划转的方式是什么?
答:税务机关征收单位社保费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征收模式。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信息经缴费人确认、申报后,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征收。
2. 企业单位社保费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个人缴费费率为8%。
失业保险:2021年4月30日前,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农民工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6%(省直和长春市7%),个人缴费费率为2%。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单位缴费费率为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费费率之和。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级次为市级统筹,具体依照当地费率执行。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各工伤风险行业内的费率浮动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 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依照统筹地区当地规定执行。
3. 社保费划转税务机关征收后,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什么手续?
答:企业一般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是关停破企业、其他无税务登记信息的,需要持医保社保单位编号、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关联业务。
4. 社保费征收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
答:企业社保费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般与税务登记一致。单位参保登记地与税务登记地不一致可分为三类情况,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1)参保单位在省直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为省局第二分局的,继续由省局第二分局负责社保费管辖。
参保单位在省直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不是省局第二分局的,通过入库级次配置实现缴费,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参保单位在市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也在市区的,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就是社保费的主管税务机关。
参保单位在市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不在市区,在县(市)局的,缴费人应在市区办理跨区税源登记,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实现社保费缴纳,由市局指定市区一个税务机关负责其社保费征收核算,县(市)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实施社保费管理。(签约单位和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下做四方协议,其他的均为三方协议)
(3)在县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主管税务机关为县级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4)其他情况的单位社保(医保)参保地与税务登记地不一致的(包括在本省参保的省外企业),缴费人应在社保(医保)参保地办理跨区税源登记,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实现社保费缴纳,由当地税务局指定一个税务机关负责其社保费征收核算,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实施社保费管理。
5. 已注销企业可以缴纳社保吗?
已注销企业还存在职工继续缴费的也可缴费。已注销企业不支持银行协议扣款,支持现金或POS机刷卡缴费。
6. 企业社保缴费期限?
答:企业社保费缴费期限为按月,对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当月传递的缴费信息,税务机关应于月底前完成征收,逾期按欠费相关规定处理。
7. 企业社保如何缴费?
答:各参保企业在每月申报缴费前需先登录社保、医保网站打印征缴通知单,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了三种缴费渠道,分别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端、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8. 需要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关联情形的,必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吗?携带什么资料?
答:参保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税务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进行关联;不一致的,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营业执照等证照、社保(医保)单位编号到办税服务台现场进行确认。
9. 税务大厅窗口申报社保费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办税人员持社保(医保)征集单到税务机关办理。
10. 企业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以单位职工缴费工资之和做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1. 企业社保费需要补缴费款的,如何办理?
答:企业社保费需要补缴费款的,请先到社保(医保)部门进行核定。待社保(医保)部门将核定信息推送至税务机关后,再通过税务机关相关缴费渠道进行缴纳。
12. 企业社保费是否有滞纳金?滞纳金如何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号)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社保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缴费模式,由社保(医保)核定滞纳金,连同当月缴费信息一同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不再核定滞纳金。
13. 企业社保、医保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后,按照政策享受免征或者缓缴的企业应如何缴费?
答:我省采取的是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原则,企业和员工按照政策享受免征或者缓缴期间,社保(医保)部门不传递征集信息给税务部门,待缓缴期结束后,一并推送征集给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员工不享受缓缴政策的,需要社保(医保)核定,推送征集信息给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14. 签订四方协议是指哪四方?
答:办理跨区税源登记的税务机关、银行、签约单位、付款单位。
15. 企业社保费三方扣款协议需要重新签订吗?
答:原已经签订过税款扣款三方协议的企业,系统会直接承接,无需再次签订即可使用;未签订过三方协议的、跨区参保的企业,需重新签订三方(四方)协议,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签订。
16. 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有哪些?
答:社保费缴费可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社保费缴费证明》。《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相当于划转前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可做为入账凭证;《社保费缴费证明》相当于缴费记录,不可做为入账凭证。
17. 到税务部门换开完税证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换开。自然人不能换开《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18. 税务部门的缴费证明和完税证明是否有有效期?
答:缴费证明和完税证明用来证明缴费人在该段时间的缴费情况,不存在有效期。
19. 社保缴费证明在哪里开具?
答:参保单位缴费证明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职工缴费证明仍需联系社保(医保)部门打印。
20. 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历年缴费清单能否在税务部门查询打印?
答: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历年缴费清单仍需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打印,税务部门暂未提供查询打印功能。
21. 单位社保费客户端软件在哪下载?
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官网,资料下载-办税辅助工具下载-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2. 缴费人使用客户端注册登录流程
答:选择缴费人所属地区→添加需要缴费的单位→填写缴费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从已添加的单位列表中,选择要缴费的单位→输入初始申报密码→确认参保登记信息→登录客户端。
23.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后提示网络连接异常应如何处理?
答:1.确定是否在省局官网下载的客户端;
2.单位网络设置了防火墙,需自行配置本地防火墙或关闭防火墙;如属于网络问题,请让网管或网络运营商客服排查网络问题。
测试方法:浏览器里能访问我们提供的https://sbf.jilin.chinatax.gov.cn:10814/dkdj/ 地址,页面显示This is my JSP page. 即表示网络配置正常。
24.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后提示行政区划代码初始化失败应如何处理?
答:方法一、查找该文件【EPStatic.cfg】位置:右击客户端图标,打开文件位置,依次进入AppComs\Main,以记事本方式打开该文件【EPStatic.cfg】,修改内容:[StaticInfo] areacode=22;
方法二、若上述方法无法解决,可卸载客户端,并删除客户端所在的文件夹,再次安装客户端时必须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按照方法一进行查验方法一文件中areacode=22。
25.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后重影如何处理?
答:目前解决方法为,变更屏幕个性化:放大或缩小文本和其他项目为较小-100%(默认)。
26. 同一台电脑可以安装2个及以上社保客户端吗?
答:不可以。
27. 单位初次登录时用人单位和代收单位选择错误,如何处理?
答:须卸载重新安装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8.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密码是多少?
答:客户端默认验证方式为申报密码验证,用人单位初次注册用人单位账户,初始申报密码为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若单位编号不足6位,则在单位编号末尾补0,如单位编号为1234,则初始申报密码为123400。代收单位初次注册代收单位账户,申报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后6位,验证通过后进入确认参保登记信息页面。
29. 客户端按照单位编号后六位输入显示密码错误如何处理?
答:如缴费人掌握多个单位编号(医保、社保),需逐个尝试。单位掌握社保局提供的也可能是单位管理码,而不是单位编号。请查看11月4日及以后打印的缴费征集单左上角单位编码,建议缴费人按此核实后尝试登录。如尝试失败,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30.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是否支持申报多个企业(一机多户)?
答:支持。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添加-添加单位信息;已经登录一家企业的,右上角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添加-添加单位信息。存在多个代收单位的情况下,可在登录的时候切换另一家代收单位,也可在主界面的右上角,点击“单位管理”,进行代收单位切换。标题栏为登录系统后所有界面都可看到的。
31. 添加企业时,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显示没有信息如何处理?
答:税务机关未做关联,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关联。
32. 企业单位缴纳社保(医保)没有职工明细信息如何处理?
答:因吉林省社保费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征收模式,社保(医保)只推送总和数据,未推送职工的登记和缴费明细数据,所以企业单位缴纳社保(医保)没有职工明细信息。
33.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是单机版的吗?其他缴费渠道申报的信息可以在客户端查询到吗?
答:客户端不是单机版,需要连接省税务局服务器。客户端可以查询全渠道申报记录,更换电脑后申报记录也会同步到新电脑。除缴费记录外,其他的信息均可查询。
34.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选择三方协议缴费由于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可以改为银行端缴费凭证缴费吗?
答:缴费人可以直接使用银行端查询缴款缴费。如出现“扣款锁定”错误,应联系税务机关处理后才能重新选择缴款方式。
35. 误选银行端缴费凭证缴费是否可以重新选择三方协议缴费?
答:未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的,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记录”直接重新选择三方协议缴费。
已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的,应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凭证打印记录”操作作废《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才可以在“申报记录”重新选择三方协议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