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市外转入
1.参保人在本地企业就业并且单位已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为鹤岗市区
市内转出
1.参保人与本地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且无欠费
2.参保人在外地就业或者户籍所在地在外地
办理材料
市外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明细表;
2、参保单位同意接收的商调函或劳动合同书;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调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5、新参保人员起薪当月工资证明。
6、外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市内转出
1、新就业社保局的社会保险接收函
2、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明细表
4、在鹤岗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社保转入鹤岗: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先在本地办理参保登记。
2、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鹤岗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社保转出鹤岗:
1、带身份证原件在新就业社保局开个接收函(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
2、参保人离开本鹤岗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3、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4、新就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点
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红旗路71号
电话:0468-335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