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经办效率,市社保中心通过认真调研,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对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端口的设置、信息数据的交流、银行账户的设立、参保费用的划转,基金账务的核对等重要细节逐一确定,目前,汉台、南郑、勉县、略阳、洋县等区县的参保居民可通过手机缴费,其他县区也将陆续实现此功能。已开放县区的参保群众可通过下载汉中人社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汉中人社”进行缴费。
一、缴费范围
凡具有汉中市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及长期在我市工作、生活,取得居住证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期限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当地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
(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缴纳次年费款时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二)根据政策对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予以部分财政资助: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A档和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予以50%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予以定额150元资助,具体资助政策以各县区公告为准。
四、缴费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线上缴费
(一)通过村组、社区代收点缴费。
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渠道继续保留了原村组、社区代收模式缴费,缴费人可在各村组、社区代收点通过代收客户端和陕西信合(信用社)助农E终端缴费。
(二)陕西信合(信用社)手机银行APP、自动取款机(ATM)缴费。
(三)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和智能柜员机缴费。
(四)建设银行智慧终端缴费、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
(五)除上述在社区和手机银行等电子缴费渠道外,也可以在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办税服务厅柜台人工缴费,但缴费人员多,需要排队时间较长。
五、缴费票据
(一)银行代收以银行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都可以作为缴费依据。
(三)通过村组代收客户端缴费的可以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作为缴费依据。
六、权益享受。
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入库电子数据完成权益记录,以权益记录信息作为缴费人报销的依据,确保缴费人待遇如期享受。
七、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所选择的缴费方式向村组、银行或者税务局等受理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