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0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缴费标准
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月,以此作为2020年度缴费基准值,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区间为2859 元/月(56.57%,为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至15162元/月(300%),参保者可以在此区间内任意选择基数缴纳。
附:部分缴费基数与对应的缴费金额,供参保者选择。
缴费基数 | 缴费金额(元/年) | 每月缴纳(元) | 所属档次 |
2859 | 6861.6 | 571.8 | 56.57% |
3033 | 7279.2 | 606.6 | 60% |
3538 | 8491.2 | 707.6 | 70% |
4044 | 9705.6 | 808.8 | 80% |
4549 | 10917.6 | 909.8 | 90% |
5054 | 12129.6 | 1010.8 | 100% |
10108 | 24259.2 | 2021.6 | 200% |
15162 | 36388.8 | 3032.4 | 300% |
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0.2
年缴费金额=月缴费金额×12个月
选择不同的缴费基数缴费,会影响退休以后养老金的高低,缴费基数越高则退休金越高。
02、缴费网点
目前湖南省内以下银行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农商银行。
请大家在银行缴费时,选择相应的缴费基数与缴费时间段并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并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缴费。
银行回单为唯一的缴费凭证,请参保者妥善保管。
03、注意事项
1、参保者到单位参保后就暂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缴费,在到单位参保之前,本年度如有断档月份,建议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到单位参保月之前的本年度断档。
2、单位离职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先到养老保险账户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手续后再到以上银行网点柜台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不需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月度的,缴费基数在2021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指数以2021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计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服实刑期间不能缴纳养老保险。
株洲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