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0号)
●确定市2020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省第二档,即月标准为5250元
●同时,保留去年缴费基数2880元的下限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度我市对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及标准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
●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60%(2880元)的,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60%(2880元)计算。
●超过全市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300%(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
保留档加今年的9个档次共10个档次,分别按保留档及2020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
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
●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764.8元
●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728元
●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2419.2元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180元
●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36元
2020年夷陵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炉!!!
一、缴费标准(月缴费基数标准5250元)
二、缴费方式
续保人员:
①夷陵区农行、农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终端机均可缴费。
②通过“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认定,打开“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先绑定电子社保卡)→“掌上服务”→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认定→选择缴费时间段、缴费档次,点击预算→提交→生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认定单》,保存并截屏(无需打印),凭认定单到夷陵区农行、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③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
首次参保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夷陵区社保征稽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7窗口)办理,再到夷陵区农行、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三、缴费时间
原则上一年一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任一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特别提示
省人社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收到刑事处罚有关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20〕16号)规定,“被收监执行期间(含抵刑期的被采取强制措施时间)中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刑满释放后可从次月起恢复缴费。被收监执行期间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本金予以退还,单位缴费不予退还。被收监执行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存在服刑情形的,应主动与工作人员沟通,以免错缴,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咨询电话
夷陵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7201610
国家税务总局家宜昌市夷陵区税务局
781888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支行
7711835
三峡农商银行夷陵支行
782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