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了山东省2019年度的平均工资!
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拖后腿”吗?
一起来了解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其中,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2020年度可继续按原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今后逐步过渡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养老保险处)
小编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根据本次通知
以及此前发布的
鲁人社字〔2020〕82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01、最低缴费基数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269元。
即2020年山东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3269元
02、最高缴费基数
2020年度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以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
其中,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2020年度可继续按原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今后逐步过渡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