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山西省人社部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通知,对于2020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做出了详细介绍,具体如下所示:
2019年山西省社会平均工资: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计算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相关数据及计算方法, 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987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
2020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020年三项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4496元。
2020年山西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标准2739元。
2020年山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在此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免征和缓缴政策。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