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一)事项办理内容:申请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二)适用对象:在市本级参保且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法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
(三)受理条件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申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的,参保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待遇核定,社保经办机构应从批准退休的下个月起发放养老金。
办理材料
(一)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申领
1、职工个人档案及原始材料,原件1份;
2、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手册及缴费发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4、申请人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5、申请人名下建设银行储蓄卡(并在人工柜台开具存取款客户回单),原件1张。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申领
1、《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
2、由干部管理权限相对应的工资审批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前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过渡期内,有公务员职务升降情况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由干部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出具的最后一次任职文件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过渡期内,有岗位变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由干部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前最后一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警衔职务的,还需提供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前最后一次警衔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1、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待遇申领:通辽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8<西>室)
联系人:张旭东、温研宇 联系电话:0475-8836254;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待遇申领:通辽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8<西>室)
联系人:王海滨 联系电话:0475-8836259
(二)投诉电话:0475-8910866
办理时限
1、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职)待遇申领: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内办结。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待遇申领:即时办理(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