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业下岗后社保怎么办理流程,下岗后社保怎么办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补缴条件
1.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2.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补缴材料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